宁波东来化工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公告
(2013)甬镇破字第6号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根据宁波东来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3年12月19日裁定受理宁波东来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东来系”企业债务危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宁波东来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东来化工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3日止,向宁波东来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化工园区(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389号宁波东来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邮政编码:315204;联系电话:0574-86555602、0574-87326088)书面申报债权。申报时请说明债权数额及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逾期申报者,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宁波东来化工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特此公告
宁波东来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