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朝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公告
(2013)甬镇破字第8号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根据宁波朝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
裁定受理宁波朝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东来系”企业债务危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宁波朝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朝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4
年
3
月
3
日
止,向宁波朝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化工园区(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389号宁波朝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邮政编码:315204;联系电话:0574-86555602、0574-87326088)书面申报债权。申报时请说明债权数额及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逾期申报者,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宁波朝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
时
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光大路8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各债权人应准时参加(注:书面申报材料模本、填写要求及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供的材料说明可直接到ningbo.dachenglaw.com大成律师事务所网专业领域中的宁波最新业绩版块中下载)。
特此公告
宁波朝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3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