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 财产变价公告

宁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管理人拟定的《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管理人拟对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的一批财产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具体以现状为准)。

1、车辆一批,变现价格544600元。




2、机器设备一批,办公设备、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批,变现价格38470元(详见固定资产价格清单);


二、变价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者,须于2020111217:00之前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与管理人接洽,提交书面报价材料。


2、对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处置,原则上,以整体购买者优先。


3、对变价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赵宏军、胡镌文律师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58240998(胡)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济街180号国际金融中心E17


 


 


                        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附:振宁牧业 固定资产价格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