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是一家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是Dentons的成员或者关联律所。大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及Dentons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在中国各地设有40多家办公室。Dentons Group(瑞士联盟)(“Dentons”)是一家单独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其成员律所和关联律所分布在全世界160多个地方,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dacheng.com/legal-notices或者dentons.com/legal-no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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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宁波分所黄妙律师助力宁波进出口企业应对境外商标诉讼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不断加快,参与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深入,企业间的竞争已从传统劳动力成本的竞争转向了核心知识产权之间的较量。宁波本土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也日益增加,大成宁波分所高级合伙人黄妙律师受当事人委托,为其应对境外商标诉讼提供专业、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此案中,原告(美国企业)拥有“HOLAHOOP”这一美国注册商标,就宁波企业于阿里巴巴上售卖体育用品的详情页中的“HOLAHOOP”文字表述进行投诉,并申请诉前禁令,冻结企业PayPal账号,后又以商标侵权为由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提起诉讼,要求宁波企业支付损害赔偿金100000美金及相关惩罚性赔偿金。黄妙律师在核实是否存在侵权情况、了解当事人意见后,明确本案争议焦点,与原告律师积极沟通,依据美国《兰哈姆法案》第15条规定,主张宁波企业仅在商品表述中使用“HOLAHOOP”这一词语,且该词已属于通用性表述指代相关产品,仅描述性且公正善意对术语的使用并不构成商标侵权。最终经多次协商后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回诉讼。黄妙律师通过专业的分析,综合企业应诉所需的经济成本及时间精力,从实现当事人利益重大化的角度成功办结此案,办案结果获得企业的充分认可。


黄妙律师建议,企业基于跨境电商平台发生海外诉讼纠纷时,切莫回避不理,应予以积极应对。首先,应了解提起海外诉讼的原告所主张的构成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依据,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若构成侵权,与原告就赔偿额进行协商;若不构成侵权,则应就相关情形进行积极应对。同时,考虑到海外诉讼案件存在国外应诉的情况,诉讼成本是选择处理方案的重要考量因素,企业在处理此类纠纷案件时需同时兼顾企业的经济及时间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