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件司法鉴定与民事审判之间如何衔接?工程案件司法鉴定的申请有哪些要点?12月11日下午,“工程案件司法鉴定研讨会”在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宁波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承办,聚集了宁波市律协建房委委员及鉴定机构专家,大家共同对工程案件法律实务中司法鉴定的要点与难点进行交流并相互学习。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不动产与能源委副主任郑克律师通过一则最高院发布的公报案例,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通过案例中对申请鉴定内容与施工案件中实际情况的对比,来说明在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要注意计价方法,针对诉讼请求而且不能笼统表述。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史全佩律师简单的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流程及内容进行了介绍,随后便深入讲解了鉴定机构与审判机构职权混淆不清、审判权使用不当等问题以及对待以上问题的对应之策。
宁波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造价工程师方民工程师以鉴定人的视角向与会者展现了工程鉴定造价的全貌,让处于律师视角的听者们可以直观的感受到在业务中该如何与鉴定机构交流。在未来与鉴定人的交流中,也能消除法律行业与鉴定行业之间的隔阂。
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志龙工程师专门针对工程案件中工期延误的司法鉴定进行了讲解。高志龙工程师在办理宁波中院审理的宁波康尔房地公司工期延误责任的司法鉴定中担任司法鉴定负责人,该案关于工期延误责任的鉴定报告获得宁波中院高度认可,对认定工期延误责任具有重要指引作用。高志龙工程师的生动讲解也给整个研讨会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本次研讨会由大成宁波执委会副主任龚永茂律师担任主持,宁波市律协建房委主任史全佩律师到会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