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本所李民律师受邀为宁波市档案局(馆)开展《民法典》宣讲

2020112日下午,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李民律师接受宁波市档案局(馆)的邀请,为全局(馆)领导、干部、职工宣讲《民法典》,大约50余人到会参与此次学习交流。



本期讲座,题为《民法典》视角下的个人信息保护,李民律师以《民法典》为视角,着重讲解了《民法典》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五个方面的重大突破,包括个人信息的定义新增了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新增个人信息的查阅和复制权,信息处理者承担民事责任的例外情形,以及完善对患者的隐私及个人信息保密责任。并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原则,深入细致地讲解了行政机关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作为信息处理者需要知悉其信息处理的义务。为宁波市档案局(馆)的日常信息处理提供法律上的支持。


随着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持续深度融合,网络已成为生产生活的新空间、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交流合作的新纽带。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系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成为落实社会责任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