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联华食品有限公司劳动债权的公示
 

宁波联华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经调取宁波联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联华”)社保记录、财务资料以及公司员工与宁波联华之间的劳动仲裁资料、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资料等,确定宁波联华共计24名职工劳动债权金额总计424,893.52元(详见附表)。

现管理人将宁波联华劳动债权审查结果进行公告,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次劳动债权公告异议期自公告发布日起5日内,逾期未提异议的,视为认可管理人的审查结果。

特此公告!

宁波联华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19


宁波联华食品有限公司

劳动债权清单

序号

姓名

劳动债权金额

1

陈仕翠

1,976.50

2

林哲光

4,847.60

3

严魏娟

10,832.00

4

张丹琼

17,452.00

5

周祥艳

2,195.80

6

汪亚芬

2,507.50

7

彭艳华

2,055.80

8

施幸迪

12,950.00

9

王官莲

2,036.40

10

谢付林

4,811.00

11

吴方兵

12,770.40

12

毛东威

13,309.50

13

舒竹云

1,404.30

14

朱新华

1,511.00

15

管红金

10,890.10

16

曹中

14,408.60

17

高玲玲

1,275.20

18

王素国

78,496.00

19

向守清

1,230.50

20

严善尧

40,000.00

21

刘国花

40,000.00

22

王志康

49,311.11

23

周卫平

49,311.11

24

汪信国

49,311.11

总计

424,89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