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我所李炜律师为宁波仲裁举办《民法总则》讲座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这在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是公民权利的宣告书,以对人的保护为核心,以权利为本位,系统全面地规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的各种权益。民法典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总则》的颁行,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确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框架,并为民法典分则各编的下一步制定、落实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推进《民法总则》的学习与落实,提升仲裁专业能力,受宁波仲裁委员会张光宏主任的邀请,我所律师、宁波市优秀仲裁员、房地产沙龙仲裁小组组长李炜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在宁波五一广场西楼报告厅,为仲裁委和仲裁员们做了《民法总则要点》讲座。

《民法总则》与之前适用的民事一般法律《民法通则》比较,从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到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李炜律师从宏观角度对民法总则进行阐述后,对主要发生变化的部分进行了比较、解读,分析为何发生变化,阐述条款内涵,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哪些方面,并结合案例剖析。

李炜律师对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作了精彩演讲,部分仲裁员、仲裁办全体工作人员等参加了讲座。讲座使参会人员进一步掌握了《民法总则》及未来民法典的精义,受到大家好评,取得了圆满成功。